一、项目编号:KTZBJ-2024074
二、项目名称: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玻璃瓶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佛山市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区规划B小区29号地(F4、F6)
中标(成交)金额:519.364285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 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 (不含税) |
1 |
佛山市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
玻璃瓶 |
详见响应文件 |
415ml玻璃瓶(白料)、500ml玻璃瓶(白料) |
415ml玻璃瓶(白料):3666432只;500ml玻璃瓶(白料):6021120只 |
415ml玻璃瓶(白料):0.54元/只;500ml玻璃瓶(白料):0.58元/只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妍、沈汪明、傅敏光(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1%;500-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8%;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总和后整体下浮70%计算。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账号:761211018260001847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16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8.1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8.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1)审查情况如下:佛山市粤玻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首次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总价与单价计算的合计总价不一致,根据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澄清 19.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要求对响应文件《首次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总价予以修正,修正情况如下:对“响应文件《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报价总价:5193642.00元”修正为:“响应文件《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报价总价:5193642.85元”。佛山市粤玻实业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并签字,并以5193642.85元为首次报价总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白中镇白金工业区二期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供应物流部
联系方式:小施 0591-83599932/13959193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陈丽梅、何丽瑱、陈东英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梅、何丽瑱、陈东英
电 话:0591-8780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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