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岸海域海洋垃圾和海洋微塑料监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委托,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对[3500]FJKT[CS]2021003-2、近岸海域海洋垃圾和海洋微塑料监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近岸海域海洋垃圾和海洋微塑料监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06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JKT[CS]2021003-2
项目名称:近岸海域海洋垃圾和海洋微塑料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元
磋商保证金:3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905-海洋服务 | 海洋服务 | 1(项) | 否 | 1.监测范围:福建(闽东沿岸)等重点河口邻近海域、海湾或开放海域布设断面开展海面漂浮垃圾监测。微塑料监测:闽江口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2.监测项目:海洋垃圾:海面漂浮垃圾 海洋微塑料:海面漂浮微塑料的丰度、粒径分布、主要成分、颜色和形状3.点位布设:海面漂浮垃圾监测断面应垂直于主岸线并均匀分布于监测区域,应能代表管辖区域海面漂浮垃圾总体情况。海洋微塑料采样点位均匀布设于监测断面。4、监测频次:近岸海域海洋垃圾每年监测1次,于8-9月份实施。管辖海域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监测频次为1次/年,每年夏季开展监测,与海水水质监测同步实施。5、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海洋垃圾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试行)(海环字【2015】31号)《海洋微塑料监测技术规程(试行)》执行。 | 15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按本采购文件规定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按本采购文件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其他详见采购文件。(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竞争性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竞争性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8-25 15:30至2021-09-01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9-06 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六、开启
时间:2021-09-0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办西洪南街516号
联系方式:13706051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婷
电 话:0591-87803505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