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2021年长乐区首占镇新建垃圾分类屋及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KTZBJ-2021088
2、谈判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2.1项目名称:2021年长乐区首占镇新建垃圾分类屋及
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3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2.4采购需求: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价限价(元)
品目号预算(元)
合同包预算(元)
主要技术要求
保证金(元)
1-1
垃圾分类屋
8座
17686元/座
141488
150000
该项目拟新建8座垃圾分类屋(蓝光璟月2座、泰禾二期1座、首占一号1座、壹号学府1座、东方学士府1座、中天恒基1座、中南樾府1座)及1座垃圾分类亭(阳光城翡丽湾)等;其他详见第三章 谈判内容及要求。
1500
1-2
垃圾分类亭
1座
8512元/座
851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3、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3.1购买时间:2021年8月3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每日8:30到18:00(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3.2购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
3.3通过电子邮件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谈判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拟报名合同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等信息填写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本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ktzb@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潜在供应商办理后续谈判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需办理报名手续,且购买谈判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响应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与质疑。
3.4潜在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若有)和有关附件(若有),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资格标准: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 ;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供应商代表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4.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4.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谈判小组现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谈判文件售价
谈判文件(纸质或电子)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8月9日14:30之前提交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7、谈判时间、地点
7.1谈判时间:2021年8月9日14:40;
7.2谈判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8、质疑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3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fjktzb.com/)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磊 电话:15859421477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
10、采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03505
传真:0591-87112226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小王 0591-87803505转818
项目投标咨询联系方式:原梁杰 0591-87803505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小洪 0591-87803505转807
电子信箱: fjktzb@163.com
11、购买谈判文件及谈判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账号:694591687
12、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号:7612110182600018475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