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新店供销社的委托,对福州市新店供销社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4号一层南侧综合店面招租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福州市新店供销社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4号一层南侧综合店面招租
2、项目编号:KTZBG-2023082
3、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招标要求 |
承租期限 |
招租面积 |
招标最低限价(人民币) |
租赁履约 保证金 |
递增率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福州市新店供销社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4号一层南侧综合店面招租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3年 |
约700平方米(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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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800元/年 |
租赁资产初始年份的六个月租金总额 |
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环比递增3% |
350000 |
备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3、中标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 |
3.1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三种证明材料选择其中一种提交即可):
(1)投标人应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2)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或有二维码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五)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6 月 6 日至2023年 6 月 13 日每日08:30至12:00,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购买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
4.4可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招标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我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潜在投标人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我公司。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3年 6 月 27 日09: 30之前提交投标文件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27 日09: 30 ;
6.2开标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ktzb.com/)
9、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新店供销社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254号南方商厦7楼
联系人姓名:黄榕
联系电话:0591-87336738
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邮 编: 350001
电 话: 0591-87803505
传 真: 0591-87112226
电子信箱: 2785972036@qq.com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许女士 0591-87803505转818
项目投标咨询联系方式:郑仲岳、原梁杰 0591-87803505转822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洪女士 0591-87803505转807
11、报名费、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5050101100100000019
12、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 号: 7612110182600018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