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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泉州南安支行安防监控及综合布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1       阅读次数:4809

致:福建省韶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视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宇创科技有限公司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委托,对浦发银行泉州南安支行安防监控及综合布线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邀请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KTZBCS-2023001           

2、采购项目内容及项目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

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期限

最高单价

限价

(万元)

1

1-1

安防监控系统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45.5

1-2

综合布线

14

2.1 资格条件

2.1.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工程的,具有法人资格且被邀请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供应商;

2.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2.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2.1.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2.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1.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2.1.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2.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3.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 2  月 21  日至2023年 2  月 28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3.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3.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可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等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4、磋商文件售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 3  月 7 日  14 : 30  之前提交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6.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3  月 7  日 14  : 30  ;

6.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7、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7.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质疑与投诉

8.1质疑

8.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综合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7803505 ;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8.2投诉

8.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ktzb.com/

10、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刘先生   

 话:  0591-38288270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编:         350001         

 话:     0591-87803505     

 真:     0591-87112226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王先生 0591-87803505     

项目负责人:陈火源 0591-87803505

标书编制人:郑仲岳陈东英 0591-87803505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女士 0591-87803505   

电子信箱: 2785972036@qq.com    

12、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号: 35050101100100000019  

1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号: 7612110182600018475   

14、特别提示

14.1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4.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4.3因开启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4.4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