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采购 >操作流程
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
发布时间:2021-05-30       阅读次数:2421
1、符合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方式的情形: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符合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方式的情形: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3、符合询价方式的情形: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的;

4、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方式的情形: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5、变更采购方式
从专家库抽取的三名专家对招标文件出具没有不合理条款的书面意见,并分别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采购单位出具变更采购方式的书面申请,并盖章。